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学校各级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义务,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一、责任主体
学校校长是全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整体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是具体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5.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主要职责
1.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教务处:加强对教学活动的安全监管,确保实验课、体育课等高风险课程的安全有序进行。
3. 后勤处:做好校园基础设施、水电设备、食堂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 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5. 全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教学规范,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
四、考核与奖惩
学校将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认真履行职责、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本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通过本责任书的签订与落实,将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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