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校特成立“小学音乐社团”。为确保社团活动有序开展,制定以下章程。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定名为“小学音乐社团”,隶属于学校艺术教育部门。
第二条 社团宗旨
以音乐为媒介,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与才能;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协作精神;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才华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成员资格
1. 凡热爱音乐、愿意学习和参与音乐活动的小学在校生均可申请加入。
2. 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音乐相关经历说明。
3.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成为社团成员。
第四条 成员权利
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音乐活动。
2. 使用社团提供的乐器设备进行练习。
3. 提出对社团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4. 在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 成员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 尊重他人,维护良好的社团氛围。
3. 积极参加社团安排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任务。
4. 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借用的乐器和其他物品。
第六条 活动安排
1. 社团定期举办音乐讲座、排练、演出等活动。
2.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频率和形式。
3. 定期举行内部交流会,分享经验和心得。
第七条 考核制度
1. 对成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2. 对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3.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或劝退处理。
第八条 经费管理
1. 社团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和社会捐助。
2. 所有资金使用需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3. 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状况。
第九条 修改章程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并通过,报请校方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 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小学音乐社团所有。
希望每位成员都能在社团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共同创造美好的音乐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