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监控和报警设施规定】为保障仓库内人员、物资及设备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仓储作业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仓库安全监控和报警设施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仓库管理及相关作业人员,旨在规范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流程,提升整体安全防范水平。
一、监控系统配置要求
1. 仓库应根据实际面积和功能区域合理布置视频监控设备,重点区域如出入口、货物存放区、配电室、消防通道等必须实现全覆盖。
2. 监控摄像头应具备高清画质、夜视功能及存储能力,确保图像清晰可辨,并能保存至少30天以上录像资料。
3. 所有监控设备应接入统一的监控平台,便于管理人员实时查看、远程控制及数据调取。
二、报警系统设置标准
1. 仓库应配备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确保在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2.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应安装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 仓库门禁系统应与报警系统联动,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或非法破坏门锁时,系统应自动触发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日常管理与维护职责
1. 各仓库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 每月应对监控录像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对报警系统进行测试,验证其灵敏度与可靠性。
3. 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应加强监控力度,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安全无死角。
四、应急响应机制
1. 一旦发生报警或监控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确认事件性质,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 对于火灾、盗窃等紧急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疏散、灭火或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事后应对事件进行详细记录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1. 对于未按本规定执行监控与报警设施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2. 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仓库应严格遵守并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升仓库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