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确保各类文件的准确传达和高效执行,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公文格式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起草、签发、报送公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文格式执行,包括文种选择、标题结构、版头设置、正文内容、落款及附件说明等。严禁使用非正式文种或随意更改格式,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可追溯性。
二、强化公文内容质量
公文内容应简明扼要、逻辑清晰、用词准确,避免出现表述不清、语义模糊或重复冗余的情况。涉及政策性、指导性的文件,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切实发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文流转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公文处理的时效性。对紧急、重要文件应优先处理,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任务按时落实。
四、加强公文管理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公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提醒或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鼓励各单位积极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升全市公文管理水平。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提升政府公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