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范元琰,字景瑜,吴郡钱塘人也。少有孝行,事母至谨。尝于田中得一金环,归以奉母。母曰:“此非吾所宜得。”遂不受。元琰乃复置田中。邻人有失牛者,自言其状,元琰即以所获金环与之。其人感激,欲以厚报,元琰辞谢曰:“吾不取非义之财,岂求报乎?”
【译文】
范元琰,字景瑜,是吴郡钱塘人。他年少时就很有孝心,侍奉母亲非常恭敬。有一次他在田里捡到一个金环,回家后拿去献给母亲。母亲说:“这不是我应该得到的东西。”于是没有接受。范元琰就把金环又放回了田里。邻居中有一个人丢了牛,自己描述了牛的特征,范元琰便把捡到的金环给了他。那个人非常感激,想要用丰厚的财物回报他,范元琰却婉言谢绝说:“我不贪图不义之财,怎么会求回报呢?”
【阅读理解题】
1. 范元琰为什么把金环还给邻居?
答:因为范元琰认为金环不是自己应得之物,不愿据为己有,所以将它归还给真正需要的人。
2. 从文中可以看出范元琰是一个怎样的人?
答:范元琰是一个品德高尚、诚实守信、不贪图钱财、富有同情心的人。
3. 文中“母曰:‘此非吾所宜得。’”这句话表现了什么?
答:这句话表现出母亲的清廉和正直,她不愿意接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体现了良好的家风和道德观念。
4. 范元琰拒绝回报的行为说明了什么?
答:这说明他不图回报,重义轻利,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总结】
《范元琰为人善良》通过讲述范元琰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事迹,展现了古代士人重德、守信、谦逊的优秀品质。文章语言简练,寓意深刻,是一篇弘扬传统美德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