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担当
各高校要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要将内涵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二、优化结构,提升办学水平
要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同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教学科研条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高校综合实力。
三、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引导高校聚焦核心使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注重实践,强化服务社会功能
鼓励高校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高校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五、加强保障,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高校内涵式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共同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5日
(本文纯属虚构,仅用于示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