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2. 坚持正面引导。通过正面宣传和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坚持依法治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4.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规范教材使用。严格审查教材内容,确保其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无任何错误导向。
3. 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教师在课堂上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传播任何与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观点。
4. 严格控制网络信息。加强对校园网、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监控,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
5. 定期组织培训。对教职工进行定期的思想政治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6.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责任分工
1. 学校党委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监督指导。
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宣传部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4. 教务处负责课堂教学管理的具体事务。
5. 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和管理。
6. 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监督检查
1. 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设立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
3.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校师生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