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达到以下目标:
1. 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及村干部的行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2. 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3. 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服务群众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 增强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准症结所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四)坚持公开透明。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所辖村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梳理近年来在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核查处理;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反映情况。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于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推进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专项整治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基层微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1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月至3月)
召开全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责任分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至9月)
按照既定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抓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环节;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10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格局。
总之,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们坚信,在全体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