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申请人(案外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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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原申请保全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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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保全人(案件当事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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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依法对贵院作出的(2024)XX民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所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提出异议,请求依法撤销或变更该保全决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案外人,与被申请保全人之间并无任何直接法律关系。根据贵院于2024年X月X日作出的(2024)XX民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保全人名下的部分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然而,申请人认为,上述财产并非被申请保全人的合法财产,而是申请人依法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且与本案无任何关联。
具体事实如下:
一、涉案财产为申请人合法所有。
申请人于2023年X月X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的房产一套,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已由申请人持有。该房产自购买之日起即由申请人本人使用和管理,从未涉及任何债务纠纷或诉讼。
二、被申请保全人与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被申请保全人与申请人之间既无合同关系,也无任何经济往来。其在本案中所涉的债务纠纷与申请人无关,贵院将其财产列为保全对象,明显存在错误。
三、贵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贵院的保全行为,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使用和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给申请人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贵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撤销或变更该保全裁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名)
2024年X月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涉案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3.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