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区域、办公场所、宿舍及各类活动场所。
2. 学校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 全体教职工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知识学习与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各班级设立安全员,协助教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
三、消防设施与设备管理
1. 学校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2. 所有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遮挡,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3. 对于老旧或损坏的消防设备,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知识讲座或主题班会。
2. 禁止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建立并完善用电、用火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电路隐患,防止因线路老化或短路引发火灾。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内吸烟。
五、应急预案与演练
1.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疏散路线、集合地点及应急指挥体系。
2.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3. 演练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六、奖惩机制
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进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