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学校各项活动中来,特制定本评选办法,用于评选“益都卫校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单项奖”。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表彰在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评选范围
凡是在益都卫生学校工作、学习的教职工及学生,均可参与评选。评选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三、评选条件
1. 党建工作方面
- 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 在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 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 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 在校园文化建设、文明礼仪推广等方面表现优异。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提名:由各党支部、班级或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由评选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条件。
3. 评审投票: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投票表决。
4. 公示结果: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奖励措施
对于获得“益都卫校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单项奖”的个人或集体,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同时在学校官网、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以资鼓励。
六、附则
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益都卫生学校所有。希望全校师生能够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以上即为《益都卫校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单项奖评选办法》的具体内容,旨在通过明确的评选机制,激励更多人投身于学校的发展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