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在转专业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学生自愿原则: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专业。
3. 学校引导原则: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做出合理的选择。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江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一年级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不再接受跨大类转专业的申请,但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专业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2. 符合转入专业的具体要求,如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或具备相关学科背景;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4. 满足其他相关规定。
四、申请程序
1. 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发布当年转专业通知,明确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2. 申请人须填写《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3. 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或笔试(视情况而定),确定推荐名单;
4.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5. 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结果;
6.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需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任务。
五、学籍管理
1. 转专业成功的学生自下一学期起按转入专业注册;
2. 原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及学分予以承认,但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部分需补修相应课程;
3. 新专业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必须重新修读;
4. 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条款时,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 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详细规定,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