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福建省公安机关办事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福建省公安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办事窗口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旨在明确公安机关办事窗口的工作标准和服务要求,确保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根据《规范》,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的态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体而言,《规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服务流程、设施配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行为准则方面,《规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同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予以采纳并改进工作。
在服务流程方面,《规范》强调了简化办事程序的重要性,提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业务办理的无纸化、网络化,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此外,《规范》还鼓励窗口单位设立咨询台、导办员等辅助设施,帮助群众了解办事指南,指导其顺利完成各项手续。
在设施配备方面,《规范》指出,各办事窗口需具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并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正常运行。同时,还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母婴室等人性化设施,满足特殊人群的需求。
《规范》自发布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它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社会满意度;另一方面,也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规范》内容,推动政务服务向更高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