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北京市的户籍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北京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户籍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户籍登记、迁移、注销等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一、户籍登记
(一)新生儿落户
凡在北京市出生的婴儿,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
2. 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3. 居住证明。
(二)迁入登记
申请将户口迁入北京市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 被北京市单位正式录用为工作人员;
2. 投靠具有北京市户籍的直系亲属;
3. 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户籍迁移
(一)市内迁移
北京市居民因工作调动、购房等原因需要进行市内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跨省市迁移
对于需要从其他省份迁入北京市的居民,除上述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
2. 提供在京居住满五年的证明文件。
三、户籍注销
(一)死亡注销
公民死亡后,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提交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出国定居注销
已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应主动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注销国内户籍信息。
四、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全市范围内户籍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清理整顿活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户籍证件,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户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派出所获取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