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地集团的招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成本控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金地集团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涉及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服务等各类采购项目。
第三条 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所有投标单位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第四条 各部门在开展招标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成立金地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集团范围内的重大招标决策和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由集团高层领导组成。
第六条 集团采购部作为日常招标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的招标流程,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第七条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独立审计,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第八条 法务部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章 招标程序
第九条 招标申请:由需求部门提交详细的招标申请书,明确项目背景、预算、技术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根据申请内容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评分标准、合同草案等。
第十一条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
第十二条 开标评标:按照既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邀请评委现场评审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核查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细则条款,须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金地集团所有。
以上即为金地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框架,旨在构建一个透明高效的招标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